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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
尽职调查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对个人或公司进行的关于该个人或公司背景资料,法律状态,业绩水平等的调查。尽职调查可以是一个法律义务,也可以是被调查方主动提供。根据离岸属地公司法的要求,几乎所有的离岸公司在成立、开户和投资过程中与政府和金融机构打交道的过程中,都需要提交尽职调查资料。
一项收购案中,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分为四项,分别是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调查、公司财务状况调查、公司治理结构调查和公司合法合规事项调查;贸易融资中的尽职调查,可能主要集中在偿付能力;海外离岸账户的尽职调查除了身份核实以外,主要要调查客户是否有参与洗钱或坏账等不良的经营记录;返程投资的尽职调查主要涉及法人主体资格的认证和投资能力。
从以上的定义和例子中我们知道,通过离岸公司进行的投资和金融活动,进行尽职调查是一个必须的手续;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在专业机构进行备案,是增加公司的信用度,进行更广泛投资发展的一个基础和前提。
我们这里提到的公证认证,是主要和公司注册尤其是离岸公司注册相关的公证认证行为,公证认证做为尽职调查的一种有效的法律界定手段。国内经常提到公证认证实际上都是在履行尽职调查的义务。我们这里所说的公证认证一般针对公司文件,尤其是离岸公司的文件,例如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董事决议,授权书等的认证,用于法庭采证、开设账户、异地投资、返程投资、贸易融资、财富管理等方面。CIL在中国和全球50多个属地的范围内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代理人、金融监管人形成了一个强大的互动网络,能够为客户在全球范围的内的尽职调查提供帮助:
- 香港公司公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委托公证人,加盖转递专用章 - 英国公司公证:包括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由英国律师核准,外务部盖章,中国驻英国大使馆认证 - 开曼公司公证:公司注册证书,由公司注册处加Apostille,由中国驻英国大使馆认证 - BVI公司公证(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注册证书,由公司注册处加Apostille,由中国驻英国大使馆认证 - 塞舌尔公司公证:公司注册证书,由公司注册处加Apostille,由中国驻英国大使馆认证 - 萨摩亚公司公证:公司注册证书,由公司注册处加Apostille,由中国驻英国大使馆认证 - 马绍尔公司公证:公司注册证书,由公司注册处加Apostille,由中国驻美国领事馆认证 - 美国公司公证:公司注册证书,由州务卿加Apostille,由中国驻美国领事馆认证 - 董事在职证明: 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 - 公司信誉良好证明: 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 - 个人身份证明核准拷贝 Certified True Copy of ID and PPT - 律师/注册会计师/银行专业推荐信/银行资信证明:Professional reference letter by law firm/banker - 海牙国际认证:Convention de La Haye du octobre 1961 |
随着两地联系日渐频密,对委托公证服务的需求益趋殷切,要求成为委托公证人者众。司法部继1981年第一次委托后再于1986年委任18人,1991年委任23人,1993年委托39人,1995年委任122人,2000年委任42人及2003年委任53人,前后七批共委托200多名委托公证人。现时有多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具有委托公证人资格、均可提供内地使用涉港公证文书的服务。
根据《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之规定中国委托公证人必须具有香港认可律师资格及执业十年以上的资深律师,由中国司法部集中组织有关的业务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委任。
从1981年委托公证人建立至今,已有20多年的时间,通过委托公证人办理发往内地使用的各类公证文书有50多万件,内容包括了婚姻、继承、收养子女等民事法律事务,也包括了投资、贷款、房地产、抵押、贸易经济法律事务。通过办理公证证明,香港居民得以在大陆定居、结婚、继承遗产,港商得以在内地投资贸易,有效地维护了香港与内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香港与内地的经济发展和繁荣。
- 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公证 - 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公证 - 香港公司声明书 - 离岸公司董事声明书 - 离岸个人委托书 - 个体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公证服务 - 申请来港结婚声明书 - 亲属来港定居声明书 - 遗产继承声明书 - 内地法院涉港呈堂证据公证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所有进入中国的文件经过此种转递都能达到预期的法律效力,具体详细信息,请咨询CIL的咨询顾问。 |
个人身份认证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一般成立离岸公司的过程中,由CIL审核过的证件复印件加盖CIL的认证签字和章,就可以了,但个别属地可能要求要中国或香港的律师或会计师签字。有的属地或金融机构也要求此类证件在中国当地的公证处公证,然后再到投资国的领事馆转递。
银行或属地的注册代理人要求在成立公司或开立账户的时候有律师、注册会计师、银行或其他的金融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士出具一封对该人的资信的推荐信,CIL可以协助办理,一般此类推荐信可以由银行资信证明,近期高额存款连续对账单原件等其他文件取代,具体与案件不同有关。
对于不能提供带有地址的身份证件的客户,许多时候我们要求客户提供地址证明,中文或英文,地点不限,可以是公共事业缴费单据,如电费单据,电话账单,也可以是银行的账单或驾驶执照,所在国户籍部门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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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的一种非诉讼活动。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我国驻外大使馆、总领事馆可以接受在驻在国的我国公民的要求,办理公证事务。办理公证是领事的一项职能。
(二)认证是对公证而言。领事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或者某些“相应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按国际惯例,凡涉外公证文书一般都应办理领事认证。办理的认证文书必须是在中国使用。如证书不在中国使用,即使持证人系中国公民,中国驻外使、领馆也不为其认证。申请人应向证书使用国的使、领馆申办认证。国外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和民事、商业文书认证程序:
1. 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各类文书欲送往中国国内使用,需先在该国内办妥公证手续,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后,再送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方能在我国内使用。英国办理认证的机构为英国外交部认证办公室。 2. 与我未建交的国家送往中国使用的各类文书,需先在该国办妥公证,并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后,再办理与我有外交的国家的相关机构的认证,然后再转递到我国的某领事馆或使馆。
CIL多年来为客户在全世界50多个属地的客户的公司文件办理了公证认证,在此积累的丰富的经验。
我们诚挚的欢迎客户和专业人士垂询我们的离岸公司文件的使馆领事馆公证认证业务。
伯利兹公司注册证书使馆公证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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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公司注册证书使馆公证样本
英属维尔京公司注册证书使馆公证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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