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准备移民到高税收国家的人士而言,事前的资产规划,更是一个必要步骤。一旦成为像美国这样针对本国人,甚至在美居留超过183天的居民外国人的全球收入征税。譬如作为中国人投资了中国与美国的股权资产,根据现行中国税法及美国税法针对外国人不征收资本利得税,改中国投资人此项收入实际便合法免税,但是一旦该中国投资者加入美国国籍,此项收入则必须根据美国税法予以缴纳。此外,即便是弃籍的美国人,也不能享有与普通外国人一般的税收待遇,譬如外国人借款或投资美国企业的免税待遇,并且身为美国人时所拥有的资产都需要一次性计算资本利得,进行税收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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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使用信托保护移民前资产,需要在移民前5年(部分信托提供更短暂的限制期)开始规划,以避免税收当局以此人故意避税为由,不承认信托有效性,这点需要特别注意。事实上,针对移民前规划,正是使用了信托可分离“所有人”与“受益人”身份的特性,因而转移了税收风险及政策风险。将资产所有权从高税负国家转移向低税负国家;或是从高政策风险国家到低政策风险国家,而在具体的受托人环节上,受惠于许多低税负/低政策风险国家长期的“信托实践”,许多经受市场考验的信誉良好的受托人,进一步降低了因信托本身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离岸信托的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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