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现行税制中的主要税种有: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销售税、遗产和赠与税、社会保障税、财产税、资本或净财富税、累积盈余税、环境税、奢侈品消费税等。联邦税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为主,其次有公司所得税、消费税、遗产和赠与税、关税等;州税以销售税为主,辅之以所得税等;地方税以财产税为主。
(一)主要税种概况 1.公司所得税 (1)纳税人 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在美国境内或者根据美国法律组成或者创建的公司是美国国内公司。美国国内公司也就是美国的居民公司,即使其在美国境内不进行经营活动或者不拥有财产。在美国境内从事贸易或者经营的外国公司是美国的居民外国公司。 (2)征税对象、税率 居民公司就其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纳税,非居民公司仅就其来源于美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美国2006年年联邦公司所得税税率表
2006年,个人服务公司适用的公司所得税税率是35%的比例税率。
个人控股公司还要就个人控股公司未分配的所得缴纳附加税,2006年该附加税的税率为15%。 (3)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公司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毛所得减去允许的扣除额。毛所得对于国内公司来说是其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①存货计价。存货通常以先进先出法为基础,按照成本与市价中的较低者计价。只有按照成本计价时,为了纳税的目的,可以选择后进先出法,并要求在会计账簿上存货计价与税收上的存货计价一致。 税法要求,为了纳税的目的,对一些在财务报告中常常被作为经常营业成本来支出的、属于制造过程的成本要予以资本化。 ②资本利得。出售或者交易持有时间超过12个月的资本性资产获得的利得或者亏损,被视为长期资本利得或者亏损来对待。出售或者交易持有时间不超过12个月的资本性资产获得的利得或者亏损,被视为短期资本利得或者亏损来对待。净长期资本利得超过净短期资本亏损的部分被视为净资本利得。资本亏损只允许被用来冲抵资本利得。应纳税年度中资本亏损超过资本利得的部分,可以向前结转3年或者向后结转5年,用来冲抵资本利得。 对于纳税人处置在贸易或者经营中使用的动产和某些非居住性不动产获得的利得,首先应该对其净利得中相当于折旧(成本回收)的那部分作为普通所得征税,然后将剩余的部分作为资本利得征税。对于处置其他贸易或者经营使用的不动产获得的利得,首先应该对数额等于所申请的折旧或者成本回收超过直线折旧额的那部分净利得作为普通所得征税,然后将剩余的部分作为资本利得征税。 ③公司之间的股息。通常,美国公司从其他美国公司获得的股息可以扣除70%。如果获得股息分配的公司拥有分配股息的公司不低于20%、不高于80%的股权,那么股息扣除可以从70%增加至80%。通常,如果获得股息分配的公司拥有分配股息的公司80%以上的股权,那么股息可以全部扣除。但是,美国公司从外国公司获得的股息不能扣除,极少数例外。 ④外国所得。通常,美国公司要就其来源于全世界所得纳税,包括取得的外国分支机构所得和接受的外国股息。通过外国税收抵免的办法可以避免双重征税。另外一种避免双重征税的办法是,申请扣除在外国实际缴纳的税收。对于美国股东拥有50%以上股权的外国子公司(即受控外国公司),美国《国内收入法典》F部分规定,将对美国股东就外国子公司某些未分配的所得征税。通常,F部分规定的这些所得包括:非勤劳所得,如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外国货币以及商品净利得和出售某些投资财产获得的利得;某些保险所得;航运所得;与石油有关的所得;某些关联团体的销售和服务所得。另外,受控外国公司对美国财产的投资(包括给美国股东的贷款)被视同是给美国股东的股息。在2007年以前的纳税年度,“积极金融所得”不属于F部分规定的所得。 来源于某些消极外国投资公司(这类公司有75%以上的所得属于非勤劳所得,或者所持有的资产至少有50%是用于获得非勤劳所得)的所得也要纳税。如果上述公司选择成为符合条件的选择基金(Qualified electing fund)或者有实际分配额,那么现行征税制度就适用。如果上述公司没有选择成为符合条件的选择基金,但是进行了实际分配,那么,该分配额中超过前三年有关股票的分配额的平均值125%的部分将被视为超额分配来对待。超额分配将分摊在纳税人控股期限内,按照现行的最高边际税率纳税(对推迟缴纳的税款要加收利息)。 ⑤股票股息。美国公司可以把一定的普通股免税股票股息按照比例分配给所有普通股股东。如果公司给予股东选择得到现金作为股息的权利,那么无论股东得到的是现金股息还是股票股息,只要公司有足够的盈余和利润,公司分配给所有股东的股息都应该作为股息所得纳税。上述规定也有一些例外。 ⑥折旧和折耗。1986年以后投入使用的有形财产可以根据“修正后的加速成本回收制度”进行资本成本回收。通常的成本回收期限是3年、5年、7年、10年、15年、20年、27.5年以及39年(31.5年的期限适用于1993年5月13日之前投入使用的财产)。大多数有形动产适用3年、5年或者7年的成本回收期限,其中汽车适用5年的成本回收期限。对成本回收期限为3年、5年、7年或者10年的财产采用200%(双倍)的余额递减折旧法折旧,没有折旧完的余额再采用直线折旧法折旧,从而使折旧扣除最大化。对成本回收期限为15年和20年的财产采用150%的余额递减折旧法折旧,没有折旧完的余额再采用直线折旧法折旧。另外,可以选择使用“替代折旧制度”(基本上是直线折旧法)。对居住性不动产通常是采用直线折旧法在27.5年的期限内进行折旧。对非居住性不动产则是采用直线折旧法在39年的期限内折旧(31.5年的期限适用于1993年5月13日之前投入使用的财产)。 ⑦净营业亏损。通常,在计算联邦所得税时,净营业亏损可以向前结转2年。如果该亏损还有剩余,还可以向后结转20年。在2001年或者2002年结束的纳税年度产生的净营业亏损可以向前结转5年。在1997年8月6日以前的税收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向前结转3年,如果该亏损还有剩余,还可以向后结转15年。纳税人可以选择放弃向前结转,但是一旦作出该选择,就不能改变。各州所得税中有关向后结转、向前结转的规定通常与联邦所得税中的规定是一样的,但是少数州不允许向后结转或者向前结转。 在美国,还有一些复杂的规定限制了公司在重组或者所有权发生其他变化以后对净营业亏损的使用。通常,如果发生亏损的公司50%以上的股票所有权发生了变化,那么,可以用向后结转的亏损来冲抵的将来的所得就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即有一定的限额。 ⑧对外国关联企业的支付。通常,美国公司可以申请扣除支付给外国关联企业的特许权使用费、管理服务费和利息费用,扣除限额为实际支付额,但是不得超过支付给非关联企业的数额,即根据正常交易原则支付的数额。另外,上述支付需缴纳美国预提税。 ⑨其他。允许的慈善捐赠扣除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的10%,此处的应纳税所得是指在进行某些扣除,包括慈善捐赠扣除之前的应纳税所得。慈善捐赠扣除可以向后结转5年,但是如上所述,每年允许扣除的最大限额是当年应纳税所得的10%。机构费用和新企业开办费用可以在不少于60个月的期限以内进行摊销。如何扣除研究和实验费用取决于纳税人采用的不同的税收会计方法,有些纳税人可以在研究和实验费用发生时扣除这些费用;有些纳税人的研究和实验费用则被视为递延费用,可以在不少于60个月的期限以内摊销。但是,一般而言,纳税人一旦选择了某种税收会计方法,就不得改变。 允许扣除的企业招待费用是所发生的该项费用的50%。另外,对国际、国内因公差旅费用的扣除也有一定的限制。 ⑩集团征税。由母公司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拥有80%股权的子公司组成的美国关联集团公司,可以通过填报联邦所得税合并申报表,用集团中一个关联公司的亏损来抵销集团中另一个关联公司的利润。在外国组建的子公司不能与美国集团公司合并申报联邦所得税,但是某些在墨西哥、加拿大组建的公司除外。某些州也允许或者要求填报合并纳税申报表。
2.其他主要税种 (1)销售税 美国联邦政府除在制造环节有选择性地征税(对汽油、酒精、烟草制品等征税)以外,不征收销售税或增值税。州和地方政府对商品征收销售税,并且各州和地方的销售税税率不同,从4%—9%不等,通常由最终消费者纳税。 (2)遗产和赠与税 美国《2001年税收减免协调法案》对联邦遗产税、赠与税和隔代财产转让税进行了两个方面的重大修改:第一,降低了遗产和赠与税的最高税率;第二,在2002年至2009年之间逐步增加遗产税的统一抵免额并降低最高税率,最终于2010年取消遗产税和隔代遗产税。赠与税将继续征收,但是其最高税率将降低,并采用新的终身统一抵免额。 ①联邦遗产和赠与税。在美国,当纳税人因死亡将其财产转让给继承人时, 联邦政府只对死亡的纳税人征收遗产税,而有的州则对死亡的纳税人征收遗产税,有的州则对继承财产的继承人征收继承税,有的州则同时征收上述两种税。联邦遗产税计算方法为:应缴纳的遗产税=〔(遗产总价值-可扣除项目+1976年以后所转让的应纳税礼物的价值)×税率〕-统一抵免额。 美国公民或者居民的遗产包括其死亡时拥有的、位于任何地方的所有财产,也包括其拥有的财产权益。在缴纳遗产税时,纳税人可以从总遗产价值中扣除下列项目:葬礼费用、某些税款、死者的债务、在管理财产的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损失、转让给慈善机构的财产价值等等。2002年联邦遗产税的税率在18%至50%之间,共有16档,具体税率根据应纳税遗产价值的大小来确定。2003年最高税率降至49%,2004年降至48%,2005年降至47%,2006年降至46%,2007年、2008年、2009年降至45%。美国公民和居民在生前转让和死后转让合并累积纳税义务确定之后,可享受统一抵免额,统一抵免额等于对免征额应缴纳的税额。2002年、2003年的免征额为1000000美元,2004年、2005年为1500000美元,2006年、2007年、2008年为2000000,2009年为3500000美元。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在1976年以后、2010年1月1日之前进行的生前财产赠与,应与遗产合并计算,并适用相同的税率。2010年取消遗产税后,赠与的财产适用专门的赠与税税率。 ②隔代财产转让税。如果巨额财产(超过100万美元)被生前赠与或者死后转让给这样的受益人——超越赠与人或者被继承人第一代以后的多代受益人,这时就要征收隔代财产转让税,除非已经对中间一代的受益人征收了遗产和赠与税。隔代财产转让税不适用累进税率,税率为遗产和赠与税的最高税率,2004年为48%,2005年为47%,2006年为46%,2007年、2008年、2009年为45%。 (3)社会保障税 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退休金和其他福利,包括社会保险税和医疗保险税。2006年,雇主和居民或者非居民雇员应缴纳的社会保险税是雇员工资不超过94200美元部分的6.2%,应缴纳的医疗保险税是雇员总工资的1.45%。自营者应缴纳的社会保障税是其自营净所得不超过94200美元部分的12.4%,应缴纳的医疗保险税是其自营净所得总额的2.9%。对自营者征收的社会保障税和医疗保险税只对居民征收,非居民不缴纳该税。雇员缴纳的社会保障税和医疗保险税不能从其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但是,自营者所缴纳的社会保障税和医疗保险税之和的一半可以扣除。 (4)联邦最低替代税 联邦最低替代税是对除S公司(股东人数在75人以下、并且股东必须是个人、遗产、信托的小型公司。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公司可以选择由股东就公司的应纳税所得按一般所得税税率纳税)和小型C公司(通常是指1993年之后,没有任何3年的平均年度总收入超过750万美元的普通公司)之外的其他公司征收的,税额等于联邦最低替代税应纳税所得额的20%。使用特定调整项目和“税收优惠”项目对公司的正常公司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之后,就得到联邦最低替代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例如,如果一个公司有大量的加速折旧、百分比折耗、无形训练成本、或者非应税所得,那么就会产生“税收优惠”项目或者调整项目。 (5)财产税 联邦政府不征收财产税。但是,州和地方政府通常要根据财产的估定价值(不必是公平市场价),对不动产和动产征收财产税,并且税率各不相同。 (6)资本或者净财富税 联邦政府对资本或者净财富不征税。有一些州和地方征收此税。联邦政府也不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征税。 (7)累积盈余税 除S公司、本国和外国私人持股公司、《国内收入法典》规定免税的公司、消极外国投资公司以外的公司,都要就其为了避免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累积的收益和利润缴纳惩罚性的税收——累积盈余税。凡是公司累积的收益或者利润超过了公司合理的需要,就要对公司征收税率为15%的累积盈余税。累积盈余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等于经过调整的公司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例如,扣除正常的所得税)减去已分配的股息和累积盈余免税额后剩余的数额。公司可以就未分配的收益和利润申请25万美元的免税额。 (8)个人持股公司税 大部分收入是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等“非勤劳所得”,并且属于“闭锁公司”(即股东人数有限)的美国公司和某些外国公司要缴纳个人持股公司税。个人持股公司税的税率是15%,应纳税所得是个人持股公司未分配的所得。上述公司在缴纳个人持股公司税的同时,还要象其他公司一样缴纳普通公司税。税法中定义的“外国个人持股公司”只缴纳普通公司税,但是该公司的美国股东要就获得的公司所得的份额纳税,不管这些所得分配与否。 (9)环境税 最低替代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万美元的公司,要就超过该限额的部分缴纳税率为0.12%环境税。有时还要征收某些环境消费税,如对消耗臭氧的化学制品征税。 (10)奢侈品消费税 对于花费超过3.2万美元(根据通货膨胀指数进行调整)的豪华汽车,要征收税率为10%的消费税。